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实施办法 为了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编纂工作顺利进行,经《陆训系总宗谱》顾问委员、编纂委员会第三次联席会议通过,制订以下筹款实施办法。 一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对象。 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对象为陆训公后裔的所有自然村的人员。 二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方式。 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方式采用自由认捐方式,不设上限、下限。 三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使用。 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集的资金来自族人捐资,实行专款专用,具体使用是由《陆训系总宗谱》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预算;《陆训系总宗谱》顾问委员会、编纂委员会批准使用;《陆训系总宗谱》财务会计委员会负责日常财务管理,定期公开财务。《陆训系总宗谱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财务监督。 四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筹款具体办法。 1、凡捐资者,均按金额先大后小,在本自然村张贴本自然的《陆训系总宗谱》捐资芳名榜; 2、凡捐资300元以上的个人获赠《陆训系总宗谱》一册; 4、凡捐资500元以上者将载入《陆训系总宗谱》捐款芳名榜,同时获赠《陆训系总宗谱》一册; 5、凡捐资1000元以上者,载入《陆训系总宗谱》捐款芳名榜,同时获赠《陆训系总宗谱》一册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纪念品一份。 6、凡捐资6000元以上者,将聘为编纂委会名誉成员,载入《陆训系总宗谱》捐款芳名榜,同时获赠《陆训系总宗谱》一册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纪念品一份; 6、凡捐资10000元以上者,将聘为编纂委会名誉副主任,载入《陆训系总宗谱》捐款芳名榜(并附一张两吋半身近照),同时获赠《陆训系总宗谱》一册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纪念品一份; 7、《陆训系总宗谱》将增设陆训系名人传,主要记载陆训系族人中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方面的名人。其中: 政治指担任党、政、军方面正处级(含正处级)以的干部的名人事迹。 经济指本次捐在5万元以上的捐款者的名人事迹。 文化指具有正教授(含正教授)以上职称及在文化方面的杰出贡献的名人事迹。 社会指在社会活动上有杰出贡献的社会活动家的名人事迹。 五、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实施。 筹款专户 开户行: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布心分社 户名:陆军元 帐号:6215188701007613347 《陆训系总宗谱》顾问委员会 《陆训系总宗谱》编纂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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