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陆训系总宗谱》即将面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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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皇帝朱元璋诛杀开国将领,吉安侯陆仲亨之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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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2-21 22:2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陆仲亨(1336年—1390年),濠州(今安徽凤阳)人,明朝开国将领,吉安侯。
至正十三年(1353年),为朱元璋所招揽,加入起义军。至正十五年(1355年),随朱元璋渡江,此后参与了平定陈友谅的战斗。洪武元年(1368年),率军同廖永忠平定广东。洪武三年(1370年)十月,封为吉安侯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,坐胡惟庸案死。
本    名 陆仲亨 所处时代 明朝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地 濠州(今安徽凤阳) 出生时间 1336年 去世时间 1390年 主要成就 平定广东 爵    位 吉安侯
目录
1 人物生平
▪ 早年经历
▪ 屡立战功
▪ 谋反身死
2 人物成就
3 人物评价
4 亲属成员
5 史籍记载
6 影视形象
人物生平编辑
早年经历
元至正十三年(1353年),陆仲亨年方十七,家乡为乱兵劫掠,缺衣少食,父母兄弟皆死,他抱着一升麦,趴在草丛之中,为朱元璋所发现,呼叫道:“来。“,(一说朱元璋说:“跟我走不?”,陆仲亨答:“跟。”[1]  )自此陆仲亨就加入了起义军,成为了朱元璋的部下,[2]  乃从军攻取滁州、和阳、大柳树诸寨,赶跑青山群盗。[3]
至正十五年(1355年),跟随朱元璋渡过长江,随军攻取太平、集庆,又跟从徐达攻下诸多郡县,被授予左翼统军元帅。[4]  此后,陆仲亨参与了平定陈友谅的战斗,一直到至正二十三年(1363年),陈友谅被杀,因在平定陈友谅的过程立功颇多,升任骠骑卫指挥使。[5]
至正十八年(1358年),奉命出征衢州,没有攻下,只得回军。[6]
屡立战功
至正二十四年(1364年)八月,随常遇春攻打赣州。[7]
至正二十五年(1365年)元月,赣州守将熊天瑞投降,陆仲亨乃任赣州卫指挥使,节制岭南北新归附的诸郡。调兵攻克梅州、会昌、湘乡,平定了所有山寨。[7]
洪武元年(1368年)四月,率卫军与廖永忠等人征讨广东,平定了英德、清远、胥江、连州、肇庆等郡县,进攻德庆元,守将张鹏程弃城逃跑,陆仲亨于是率军在广州和廖永忠会师,[8-9]  元将卢左丞、何真投降,平定广东全境,改任美东卫指挥使。九月,担任江西省平章政事,后又代替邓愈镇守襄阳,改任同知都督府事。[10]
洪武二年(1369年)八月,署大都督府事。[11]
洪武三年(1370年)二月,朱元璋赏赐陆仲亨所率领的征南将士。[12]  十一月,明太祖封陆仲亨为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、吉安侯、荣禄大夫、柱国、同知大都督府事,食禄一千五百石,允世袭,赐文绮及帛四十疋,后因和唐胜宗擅乘驿车被削爵,降职为指挥使。[13]
洪武四年(1371年),出守代县雁门关,抓捕寇贼有功,又和唐胜宗一同恢复爵位。[13]  [14]
洪武十一年(1378年)九月,因为和梅思祖受朱元璋征召却没有按期到达被停没收公田。[15]
洪武十二年(1379年),和周德兴、黄彬等人跟从汤和在临清练兵,不久被抓捕到南京,没多久又放了。[16]
洪武十三年(1380年),胡惟庸案事发,胡惟庸被诛杀,法官请求问罪陆仲亨,朱元璋念在多年情谊上,下令不予追究。[17]
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十一月,移镇成都。后乌撒诸蛮再次叛乱,跟从傅友德前往平定。[16]  [18]
洪武十九年(1386年),云南巨津州土酋阿奴聪叛乱,陆仲亨率指挥李荣、郑祥平定,捕获、诛杀共四百余人。[19]
谋反身死
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四月,陆仲亨家家奴封贴木自首,告发陆仲亨和唐胜宗、费聚、赵庸都和胡惟庸通谋,被捕入狱,闻讯后关入监狱。朱元璋说:”我常常奇怪他为什么身居贵位却面有忧色。“于是下令诛杀陆仲亨,抄没其家。[20]  一说陆仲亨和唐胜宗先因罪入狱,得赦后又坐胡惟庸案死。[21]
人物成就编辑
陆仲亨少负武畧,从朱元璋以来,在攻克滁州、姑熟、建康、京口、常州、宣州、江阴、婺越、三衢、常熟、高邮的战斗中都立有功劳,跟从朱元璋攻占南昌、合肥、安丰,在歼灭陈友谅的过程中总是身先士卒,立下汗马功劳。[22]  此后又屡立战功,平定广东、湖南,为明朝的建立作出了贡献。明朝建立后,坐镇成都,平定蛮族叛乱,又为明朝统治的巩固作出了贡献。[23]
人物评价编辑
朱元璋:①此我初起时腹心股肱也。[23]  ②其居贵位而无雍和之色,默默然各带忧容。[24]
《明史》:诸将当草昧之际,上观天命,委心明主,战胜攻取,克建殊勋,皆一时之智勇也。及海内宁谧,乃名隶党籍,或追论,或身坐,鲜有能自全者。圭裳之锡固足酬功,而砺带之盟不克再世,亦可慨矣夫。[23]
亲属成员编辑
子:陆贤,汝宁公主授驸马都尉。[25]
史籍记载编辑
《明史·卷一百三十一·列传第十九》[23]
《明太祖实录》
《国朝献征录·卷八》
《野记》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2-21 22:26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,简称胡狱,为明初四大案之一。
洪武十三年(1380年),明太祖以“谋不轨”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,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、中丞涂节等数人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,朱元璋颁布《昭示奸党录》,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,处死韩国公李善长、列侯陆仲亨、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。后又以胡惟庸通倭、通元(北元),究其党羽,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,时称“胡狱”。
除掉胡惟庸后,朱元璋罢左右丞相,废中书省,其事由六部分理,其子朱棣另设殿阁大学士供皇帝做为顾问,朱元璋结束了中国的宰相制度,加强了专制皇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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